新闻资料:乙肝宝宝入园难破“歧视门”
2009年08月04日 17:58长江商报 】 【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

卫生部拟给乙肝宝宝以正常待遇,要求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,于7月30日发出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(草案)》,并公开征求意见。虽然这一草案还需完善,要经过16天公示期的考验,但已为不少家庭带来了希望。然而,记者昨日走访发现,对于乙肝宝宝入托幼儿园,仍有部分市民、民办幼儿园表示“不接受”。

“妈妈,我什么时候能上幼儿园”

“妈妈,我什么时候能上幼儿园。”每当听到孩子问出这个问题,年轻的妈妈小青(化名)就会泪流满面。小青说,以前并不知道自己是乙肝患者,直到去年3月,幼儿园的一个电话犹如晴天霹雳,改变了孩子的生活。

“把你的孩子接回家吧,他有乙肝。”幼儿园打来这个电话时,孩子已在这个幼儿园上了两年,自从被幼儿园劝退后,孩子已在家里呆了一年多。小青介绍,孩子一岁半时经过了体检进入幼儿园,那时体检是在一个门诊部进行,拿回体检结果后,小青和丈夫都看不懂,幼儿园也没有说什么就让孩子入了园。

把孩子接回家后,经过治疗,孩子现在的转氨酶是54,虽仍偏高,但孩子并没有出现其他病症。这一年多来,小青带着孩子找了很多幼儿园,可都因病情被拒绝,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(草案)》的发布,让小青一家人看到了希望,“我准备拿着草案,马上出去为孩子找个幼儿园接收。”

昨日,记者在一个乙肝论坛上看到,不少家庭都为这个草案激动不已,他们都认为希望来了,“我们的孩子如果有病,我们当然会让他们在家好好治疗,但有的孩子只是病毒携带者,他们和其他孩子一样正常、可爱,没有理由不让他们接受教育。”家长代表“珊瑚”说。

民办幼儿园:“即便这样,我们不接受”

“如果国家真的出台这个文件,我们一定严格执行。”记者采访的部分公办幼儿园均对草案表示了支持。然而,部分民办幼儿园表示,“即便这样,我们不接受。”

武汉市硚口区崇仁路幼儿园保教主任肖琼介绍,在体检当中一般会有乙肝检查,如果保健所医生判断孩子有传染性疾病,“体检不合格”的话,园方不能接受这样的幼儿,主要是看医生的专业判断。

针对有些幼儿园“即使可以接纳健康带菌儿童,也会让他们隔离进食”的说法,肖琼表示,“可能会建议乙肝宝宝自己携带餐具、毛巾。如果政策不允许隔离,我们也会按照统一规定来执行,当然肯定需要有权威医学证明是不会传染给其他孩子。”

“武汉市过去是有明文规定,乙肝携带者是不能入托的,如果文件出台了,对于我们幼儿园来说要按照文件办事,但担心其他孩子的家长会有异议。”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张园长说。

洪山区新竹路上的两家民办幼儿园——舞美双语幼儿园和快乐星双语幼儿园的负责人告诉记者,她们从网上了解到草案的内容,但她们都明确表示不接受乙肝宝宝,“因为我们要考虑到其他家长的担心,毕竟孩子托管在我们这儿,我们就有责任照顾孩子的健康和安全。”

她们都表示,即便知道乙肝病毒携带幼儿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传染性,但她们都很担忧万一出现传染,会影响到幼儿园的效益。

医学专家担忧病毒具备传染性

对于幼儿园是否接受乙肝宝宝,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大家关心的核心都集中在“传染”二字上。家住崇仁路的蔡女士的宝宝即将入托,她说,“很多乙肝宝宝是母婴传播的,本身就很可怜了,再拒绝入园不是很妥当,再说其他健康宝宝都打了乙肝疫苗了,应该不会被传染吧?”韩女士的宝宝今年3岁半,在baby宝幼儿园上学,她表示,“毕竟每个家里就这么一个孩子,不应该受到拒绝入园歧视,但是还是希望幼儿园能对乙肝宝宝定期观察。”

在武大家属区,一位母亲介绍,虽然现在政策还没实施,但她对此的看法是“三分理解,七分不愿意”,“我能体会乙肝宝宝父母的处境,对他们的孩子处境表示理解,但自己的孩子健康也特别重要”,幼儿园的孩子都比较活泼好动,喜欢打闹、拥抱,万一出现流血等状况,就比较容易传染了。

医学专家对“传染”也是持担忧态度,省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龚作炯教授介绍,主要要明确这样的宝宝是否有传染性。草案中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即可入园并不是十足的保障,因为表面抗原阳性仍可能有传染性,乙肝大三阳、乙肝小三阳和乙肝病毒携带者都可能是这种情况。虽然乙肝的传播途径是血液、性和母婴,但对于体内携带病毒很多的人来说,可能体液里都含有病毒,由于幼儿好动,传染的可能性比成人还大。因此,到底是否能上幼儿园,是需要医学上的严格检查的,这也是草案要完善的地方。

◇律师说法

若幼托机构继续拒绝,将仍是难题

湖北省灵均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幼勇表示,卫生部的草案通过后,如果有幼托机构继续拒绝乙肝宝宝入园,对于公办幼儿园,家长可以向教育直管部门进行投诉,但家长收集证据时也会存在困难,因为幼儿园不会直接拒绝宝宝入园,而会采取其他的委婉方式来拒绝。而对于民办幼儿园,则没有切实可行的方法。若走法律途径,在可操作性上还有待商榷。

新闻年历

2004年9月,全国9个乙肝网站曾联合致信教育部,要求教育部制定保护性政策,纠正各地对感染乙肝病毒儿童的歧视做法。

2007年3月,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与免疫研究室主任邵一鸣教授在全国“两会”上,提交了《关于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幼儿入园、入托权利的建议》,提出应将现在入园、入托前对“乙肝病毒”检测的做法改为检查免疫接种记录,确保新入园(所)的儿童都注射过乙肝疫苗。

2008年3月全国“两会”期间,政协委员严琦、张礼慧、何永智联名递交提案,建议保障乙肝宝宝的入园机会。

2008年10月22日下午,包括10名北京妈妈在内的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101名母亲,致信国务院有关领导求助,希望幼儿园消除对“乙肝宝宝”的歧视。

2009年7月30日,卫生部公布的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(草案)》明确规定,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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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胡梦 廖筱婧   编辑: 周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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